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华人民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服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长春莲花山度假区人社局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信息公开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changchun.gov.cn上查阅指南,还可以在度假区政府信息查阅点进行现场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属主动公开范围。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长春莲花山度假区管委会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卫生安全生食品药品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公开等形式。同时,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还开设了微信公众号长春莲花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抖音和快手账号长春莲花山人社局。
三公开时限。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生之日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申请获取。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申请可当面申请,也可采用邮寄传真的方式申请。办公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受理时间一至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1;邮政编码3。
三申请的提出。
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人处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也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完整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业。
四申请的受理。
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素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素不全的申请予以退回,请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申请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长春莲花山度假区人社局依据华人民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长春莲花山度假区人社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长春莲花山度假区人社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此外,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待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后,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社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